澳大利亚农业领域的海外投资政策

澳大利亚房产市场火热,澳洲政府正式公布了对海外投资者在澳大利亚不动产投资的政策修改。加强对海外投资的监管力度。

 

农业用地

农业土地是指全部和专门用于初级生产业务的土地,须是实质性生产并有商业目的。根据澳大利亚联邦政府1997年所得税评估法案,初级生产业务是指农耕、畜牧、园艺、渔业、林业、葡萄种植或乳品业。生活型休闲农场、农村住宅基地、矿业用地及代牧土地为非农业土地。

 

农商企业

农商企业是指与初级生产相关、从事下游生产活动的农商资产,包括屠宰、家禽屠宰、海鲜处理、乳制品加工、水果蔬菜加工、食用油生产、谷物加工和食糖生产。或者混合经营的澳洲企业中,其用于农产品加工生产的资产超过公司或者控股公司总资产额的25%,在过去大部分年份,农业部分的产值超过企业总产值的25%

 

农业领域的外资监管

澳大利亚国外投资监管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简写为FIRB) 加强对农业领域的外资监管。在投资农业用地或农商企业时,需先获得FIRB的许可后才可购买。

基于累计投资额,农业土地非政府部门外资免审门槛为1,500万澳元(美国、新西兰和智利的免审门槛为10.94亿澳元,新加坡和泰国免审门槛为5,000万澳元)。政府部门投资者一律需要经过审核。申请费用从5,000-100,000澳元。

与初级生产相关、从事下游生产活动的农商资产非政府部门外国投资免审门槛为5,500万澳元。美国、新西兰和智利的免审门槛为10.94亿澳元。外国政府部门的投资一律需要经过审核。申请费用为25,000澳元。当投资额超过10亿澳元时,申请费为100,000澳元。

 

外资所有权土地登记制度

201571日起,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全面实行土地登记制度,以提升澳大利亚外资所有权状况的透明度。

外国投资者须直接向澳税务局上报信息,为所购农业土地进行注册,和投资额无关。

目前政府部门正在进行协调,使用各州和领地土地所有权数据以扩展注册数据库。预计至201671日将所有土地所有权信息收录完成。FIRB不再单独管理,将联合澳洲税务局(ATO)一起对住宅类物业进行管理。

 

违反规定的处罚

投资者需严格按照法律进行投资,无论是未获得FIRB准许投资或者未完全按照规定限定投资,投资者和相关中介、律师均有可能受到处罚。

个人最高的刑事处罚为135,000澳元罚款或3年有期徒刑,追加45,000澳元民事罚款。

公司最高的刑事处罚为675,000澳元罚款,追加225,000澳元民事罚款。

 

如需更多详情或者获取申请表格,请参阅外国投资审批委员会网站www.firb.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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